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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住豪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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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莫愁     2023-5-21

尚穆根和维文的房租虽然是自己掏腰包,但是这次他们住的是公家的产业,而不是自己真金白银买的。如果在取得这些庄园豪宅的过程中有猫腻,或者价格低得不敢相信,节省了大笔的产业费,是不是也算侵占公帑,要纳税人买单?

莫愁在上一篇文章里,说因为尚穆根和维文住在以英亩计的庄园豪宅,人民行动党的“人设崩了”。果不其然,《网络公民》就出了一篇文章《戳破人民行动党审慎节俭形象》(Punching a hole in the PAP’s image as prudent and frugal),因为这苦心经营“白衣白裤”形象是他们自己吹的。

而且这种“廉洁奉公”的故事可说是随手抓来一大把:

1、有这样一个故事:新加坡的建国元勋——吴庆瑞博士在一次国外旅行中对他在伦敦海德公园酒店的分配房间感到不满。他发现房间太大,太奢华了。吴博士要求换到更简陋的房间。当他被告知英国安全部门希望他留在分配的房间里时,他才被说服留在原地。对吴博士来说,奢侈的生活令人厌恶。即使是单纯的酒店房间的大小和豪华程度也让他感到厌恶。

2、另一个故事是,吴博士在开车经过一所学校时,突然陷入沉思。他说,他在想,完成教育的人是否会有工作机会。他首先是人民的一份子,然后是一个政治家,他从骨子里感受到人民的感受,他尽力而为,但知道他没有所有的答案。

3、有人说建国元勋李光耀是人民行动党的一面明镜。他是一个谨慎、节俭的人。他从20世纪40年代到2015年去世前一直居住在欧思礼路38号的家中,很多照片都显示那里仍拥有几十年前的家具和地板,十足简陋的生活空间。

4、李光耀出国公干,自己洗内衣以节省酒店的洗衣费,他穿打补丁和修补过的衣服,他让他的员工在海外旅行时穿借来的冬装,他训练他的孩子节省水和电。

5、连总理夫人何晶对服装的奇葩品味,也被列入节俭的范畴。说她避开了设计师的东西,宁愿穿露趾凉鞋参加国事访问和官方活动,并携带自闭症患者设计的恐龙图案的小包。

6、李总理本人在一封特别信件中提醒他的同僚:”我们是人民的仆人,而不是主人”。

7、4G领袖偶尔也来凑一脚,据说陈振声部长他满足于一辆二手日本汽车,多年来一直佩戴同一块卡西欧手表,甚至在脸书上分享他找到新表链的“快乐”。

而且执政党连同官媒对于处理这件事的压抑和沉默,让莫愁想到更多的问题:

1、为什么部长不能、不要、不会替自己辩护?部长几乎周周都要发表各式官方演讲,还有接见选民时替他们写信仗义或伸冤,为何事到临头,却不提起笔来申述一番呢?

2、几时新加坡的国会变成讨论肮脏家事的避风港?

3、为什么土管局会知道“部长住豪宅”事件列入7月份国会的议程,是谁把它提上去的?

4、把“住豪宅”的家事拿到国会讨论,是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哪回事?

5、为了公平与透明,为什么土管局没有竞标的一些基本规定,比如说只一人投标也成立这回事?还有“投标无效、无效标、废标、流标”的行政制约是什么?

6、七月份国会是谁来报告这件事:是土管局的头头,还是律政部长尚穆根本身,Ownself check ownself?

7、事情欲盖弥彰地拖到七月,“民众十分清醒,一旦主流媒体沦为喉舌,失去公信力,自然就会遭到唾弃。这在社媒提供及时和另类消息来源的竞争环境里,公众的认知必然更为四分五裂,互信势必进一步弱化,最终是共输的结局。”

最近革新党的肯尼斯•惹耶勒南上书总统,要求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工人党也将在接下来的国会提问总理:

1、政府不在2023年5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处理公众对法律部长和外交部长分别租用莱道路26号和31号的指控的原因是什么?

2、(a)政府将如何向公众保证法律部长和外交部长没有收到任何与莱道路26号和31号租约有关的特权信息;以及(b)是否有任何规则、惯例或政策来确保内阁部长不会利用他们在执行公务或非公务时收到的与政府财产租赁有关的特权信息。

据土管局之前的答复,它说“参考租金是合格估价师根据市价得出的租金款额,如果最高竞标价低于参考租金,当局就不会颁发租约。”——那么改革党的肯尼斯•惹耶勒南先生所提供的算法肯定接近市场价值;他估计这样一处房产的价值约为5500万元,考虑到每平方英尺1100元的平均价格和5万平方英尺的房产面积。根据3%的租金收益率,这个房产年租金约为165万元,接近部长一年的薪水(约200万元)——问题来了,假设两位部长租房付的是市价,为什么有人愿意把整年的收入都押在租来的屋子上?那么他的家人要如何生活,是靠祖上余荫还是贪赃枉法得来的金钱?

当然,说到这里,有人会说这是儒家的穷酸洁癖,都什么时代了,还要装穷来搞政治吗?那莫愁就给你举个欧洲的例子,知道人家的对错观念和我们的没什么差别:

法国有名政府官员叫盖马尔的,因乱用公帑而颜面尽失。他2004年12月开始担任财长一职,由于他的家庭人口多,他没有选择住财政部的公寓楼,而是决定在市区租用一套更大的房子。为满足盖马尔的要求,房屋还进行了改造,光改造费就花去了1.5万欧元,这套总面积为600平米的错层式住宅,每月租金高达1.4万欧元,完全由政府支付,这笔租金大约相当于盖马尔本人一个月的薪水。之后盖马尔一家才正式搬进这栋豪宅两周,经杂志揭发,舆论哗然。盖马尔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因为租用这栋房屋事先经过了政府的枇准,他之所以决定搬出,是为了平息对此的争论,及保护自己的家人。后来,盖马尔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又承认自己在这件事上犯了错,不该让助手全权处理租房事宜。他说:“我根本不知道房子的价钱,当我发现时,我对自己说,我不能住在这儿。我没有亲自处理这件事,这是我的失误之处。”

在盖马尔宣布搬家决定后不久,当时的法国总理宣布了部长级官员住房补贴的新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部长级官员的住房受政府资助的最大面积限定为80平米,家庭中每增加一个孩子,房屋的面积可扩大20平米。面积超标的部长级官员必须在4月底之前找到新的住所,或是自行承担超标部分的费用。

尚穆根和维文的房租虽然是自己掏腰包,但是这次他们住的是公家的产业,而不是自己真金白银买的。如果在取得这些庄园豪宅的过程中有猫腻,或者价格低得不敢相信,节省了大笔的产业费,是不是也算侵占公帑,要纳税人买单?

郭振羽日前盛赞林任君对新闻理念和人文关怀的‘坚持’,说“在新加坡相对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政治环境中,媒体和政府经过多年的磨合,建立了互信互动关系。任君多次标示早报秉持‘负责任的新闻自由’理念,有别于欧美多数媒体服膺的‘敌对新闻学’,更有异于若干专制国家采用的‘指令式新闻学’。”——莫愁则认为林任君的那套是“被招安新闻学”,以换取个人的福禄,在世界言论自由排名第129(共180个国家),实至名归。

星期天,林任君的徒子叶鹏飞又来一手,说什么“倘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亦无意义”,实际上《联合早报》的二丑们已经不需要外力来限制新闻自由,而是自宫后双手奉上,哪还管得着“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以“部长住豪宅”这件事来说,事关执政党部长的品行操守,应该唤起社会人士的注意,监督政府,《联合早报》却downplay(淡化)新闻,压得住就压,生怕太多人知道:

1、四个主要媒体有三个不约而同用了莱道路26号维文豪宅的花园入口处照片,而《联合早报》的新闻则一张照片也没有。

2、三个主要媒体标题都强调“在野党”对此事提出质询,而《联合早报》没有。并且还在新闻里面把行动党议员穆仁理对此事的询问排在最前头,好像是Ownself check ownself。

3、而前段时间,有关殖民地庄园豪宅的两篇报导,照片也是不敢去拍部长家门口,而是随便利用非关的档案和谷歌照片。

4、直接附属于《联合早报》的新媒体《红蚂蚁》最爱搜罗网上八卦,加油添醋,结果对于这件事连个屁都不敢放。

5、领有记者证的大报记者,为什么就没人把麦克风杵到内阁高官或者本人面前(机会多得很),让他们发表对这件事的看法,何必苦苦等候7月?

6、在真相出来之前,为什么主流媒体就没敢去挖出与这件事有关的背景?难道大家都在期望像当年NKF的杜莱,偶然被发现金水龙头,然后自爆的奇迹发生吗?

7、昨天消息传来——《新加坡土地管理局是否为律政部长建造了一个停车间?》(Did Singapore Land Authority build a carpark shelter for the Minister of Law?)——尚穆根和维文涉嫌让土管局在他们租来的屋子里增建停车间、加大泳池和砍伐树木,我们吃瓜群众就等着看热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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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住豪宅

部长住豪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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