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洪奕婷’
话术
李莫愁 2023-5-7
【哪根葱】
前阵子徐芳达在怡和轩第15届华文书籍奖颁奖仪式上,重申新加坡须坚持双语政策,并且帮助每一名学生把母语学好。徐芳达的演讲鼓励新加坡学生努力学好母语。“因为这不仅有助于保存和加强我们的身份认同感,让我们更了解自己的文化根源,也能让我们在这个多元文化世界中,继续翱翔。”
这番讲话,莫愁理解为看场面而说的漂亮话,反正不会错到哪?因为自去年(2022)6月13日起,徐芳达卸下职总副秘书长的职务后,出任财政部和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他即不是掌管教育(陈振声),也不管华社(唐振辉),更不是内阁首长,所以这些话仅代表他个人观感。可是老吴(老番癫吴俊刚,下同)则捡了根鸡毛当令箭,兴奋地写了两千出字,好像是长夜漫漫,终见曙光。当然,对人民行动党政府原罪老吴只字不提,只是针对一小撮英文人,他说:
本来这些都应该是不言自明的道理。不过,现在看来有不少人已产生了错误的认知,进而也对新加坡人的身份认同做出不同的解读。……所以,徐芳达的话是很适时的提醒:英语不是我们的母语,也不是新加坡唯一使用的语言,所以我们不是、也不能成为一个只用英语的西方社会。
报纸的老编还为他的文章加了小标题,认为要前进到双语社会,”家长学校和社群都要努力”,并为行动党政府脱罪:
双语政策的出发点至善,让我们的国民都能掌握双语,这对新加坡在国际上开拓发展空间是绝对有利的。如徐芳达所言,学好母语,“不仅有助于保存和加强我们的身份认同感,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文化根源,也能让我们在这个多元文化的世界中继续翱翔。”
问题是:小徐,他算哪根葱?
【绂冕鹰犬】
最近《网络公民》的一篇文章,对正老娘的胃口,文章针对副总理黄循财的五•一发言,题目是:《无法与竞争对手相提并论,却负担得起世界上最昂贵的内阁》(Can’t afford to match the competition but can afford the world’s most expensive cabinet)。
过去莫愁就认为这是个简单逻辑的问题:你行动党要求全世界的政治最高薪,比起排老二的美国还多出好几倍,不过我们老百姓也接受了你们的解释,并且也通过选票支持了你们的要求,那么你们是否也要争气,样样给我们拿第一,拿第二、第三都“杜兰”? 阅读更多 »
幸灾乐祸2
韦春花 2022-2-21
说到为“贤者”卸责,官媒最擅长就是“两说”;可以说成“轻于鸿毛”,也可说成“重于泰山”。维文撒谎门的确是被说成“恶小爱大”。
文章写完,意犹未尽,故有《幸灾乐祸2》。
翻看旧资料,突然明白:发生在新加坡国会的事,有些为何会上升至COP(国会特权调查委员会),有些则是“事如春梦了无痕”。个中原因在于执政党如何与官媒携手合作,操纵上落,技巧娴熟。
【说谎与时长】
《联合早报》执行总编辑韩咏梅说:“你要坚持诚信,就一点都不能说谎,这一点很难,但至少基本上一有错,可以马上承认,能够马上纠正,至少不会差太远。但是辣玉莎的事情,工人党却没有马上做这事,让它的诚信打了折扣。所以为什么辣玉莎的事情会变成整个党的诚信危机。”——当然说得在理,这调调儿毕竟是老生常谈。
可是就约莫一年半前,维文为了护航手机应用软件TraceTogether法案快点在国会通过,在国会拍胸膛——保证——收集到资料不会被政府利用作其他用途。可是很快他就知道这是项不可能的任务,害得他辗转难眠,“他用整个11月的时间查询刑事诉讼法(政府自己的法律人士在哪里),和同僚讨论。我猜同僚说不能做任何改变。然后他整个12月都很安静,因为他认为1月的国会提问可以解决问题。最终,是一个初级部长陈国明加以处理,他看来像是甚至没有被告知要作出澄清。在此期间,合力追踪已经在一个案件中使用。然后,当问题曝光后,维文在第二天就跳出来,很快就宣布问题可以修复——所以就有了修正案。”——事件整整拖了5个月,比莎谎门还长了2个月。维文这么做,是不是有人要他把说过的不实言论带到坟墓里去,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拖这么久,最后还搞出一个“修正案”圆谎,也是一种卸责的模糊战术。这里春花就用韩总后来对莎谎门事件所说的原话,回赠给她:
搞模糊的策略,在是非分明的事件中,对理亏的那一方最有利。因为把大家都弄糊涂了,本来自己要打100大板的,最后各打50大板了结,反正自己得认错,不如看起来像被对手欺负一样,在政治博弈中来说,这是对理亏那方最好的结果。……懂得在模糊地带周旋,是领袖应有的才能,但是通过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制造模糊,闪避责任的,或者没有勇气承认错误,在“道德正确”与“政治正确”之间选择后者的,不能算是好领袖。
纯真年代
韦春花 2021-12-12
国会特权委员会继续查下去的原因,不外“扒粪”;期待半路杀出多几个程咬金,等待“证人”的一两句错话,就难免“项庄舞剑”:让人不得不怀疑“有人要从中捞取政治资本,或者觉得是要借机绊倒反对党”了。
韩日电视圈,有一批中老年男演员,他们特别擅长于演出政经界的老狐狸。这些角色表面上仁义道德,肚子里却男盗女娼,都被他们挥洒得入木三分,当然就是因为现实世界有许许多多这类的原型;最近更有女演员加入这个行列,演起来也让人咬牙切齿。尤其是近期反乌托邦剧种(《鱿鱼游戏》《地狱公使》等)的盛行,这些演员更是有演不完的角色。从好莱坞兴起拍漫威角色(《蝙蝠侠》等)开始,背景多是政治和道德败坏的都市,超级英雄以个人的超能力、财力、动用私刑来围护社会的安宁(vigilante),这里头就潜藏着反建制的无政府思维。有人说影视是制造梦幻的工厂,但是这些反乌托邦电影却教会我们不要太天真,需有透视的金睛火眼,因为我们面对的现实不是一个纯真的年代。
可是《联合早报》的李慧玲和沈泽玮却要给华文报读者描绘一个“纯真年代”。李慧玲感叹为了“一个人的谎言”,行动党“好人难做、压力山大”:
辣玉沙事件虽然看上去是工人党的问题,执政党却也需要承担压力。它不能予人要从中捞取政治资本的印象,更不能让人觉得是要借机绊倒反对党。实际上,在一些言论场域里,对执政党如何主持和处理整个事件的监督力,可能比对肇事的工人党还强。因此,执政党处理时越透明、越大气,对国会特权委员会越是好事。
让我们回顾上次“维文国会说谎”事件:据维文回忆,他“在得知刑事诉讼法也适用于‘合力追踪’数据,确实曾‘睡不着觉’,我在想:是否要说服我的内阁同僚修法?但经过深思熟虑、讨论和质询了朝野内外人士的意见,我想目前这样我们做得很好,能确保新加坡的安全,也能应对当前危机。”——当时,新加坡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梁文辉指出,若维文真是“诚实的疏忽”,那么他应更早和直接地公开这资讯。他有“好多个星期”的不眠之夜,与其等到内政部政务部长答复国会议员提问,为何不主动向公众坦诚?据说手机应用软件TraceTogether在“事发”后也赶紧更新了隐私条款。这里容春花也插一句:难道政府里面没有人在“过滤”内阁成员每天向全国说的话,以防错漏吗?
本地网红默乐(Bertha Henson)当时还为大家准备了一张简易时间表,足以让大家明白,那五个月的时间,维文明知犯错,却根本无作为,她说:
我看了维文的那段话后,感到很不可思议,他在6月作出保证,之后在接下来3个月内说错话,而整个政府或任何律师都没有人告诉他,直到一个公众在10月问他。然后他用整个11月的时间查询刑事诉讼法(政府自己的法律人士在哪里),和同僚讨论。我猜同僚说不能做任何改变。然后他整个12月都很安静,因为他认为1月的国会提问可以解决问题。最终,是一个初级部长陈国明加以处理,他看来像是甚至没有被告知要作出澄清。在此期间,合力追踪已经在一个案件中使用。然后,当问题曝光后,维文在第二天就跳出来,很快就宣布问题可以修复——所以就有了修正案。我知道人们会说什么——让我们既往不咎。所以好吧,我会的——但我不会忘记这件事。
万年执政党
殷素素 2021-4-18
行动党是不折不扣的家天下追随者,想做万年执政党,自己露了馅还不自知。
人民行动党和王瑞杰把他们的叙事框架丢给社会大众,很多人因此着了他们的道;连邻国的报章评论和香港的《亚洲周刊》都是顺着这条思路来议论这个问题。王瑞杰说:
下一任总理应该有一条足够长的跑道,以便了解领导国家的困难、制定并推行国家的长期战略,以及赢得新加坡人的信心和支持,合力建设共同的未来。历届行动党政府的这项长期准备,以及人民给予的支持,是新加坡成功的关键。/今年我已60岁。由于这场危机将持续一段时间,待危机结束时,我将接近65岁。60岁仍是人生中能办很多事的阶段,但当我考虑到我国前三任总理上任的年龄,如果我在60多岁成为下任总理,我的跑道就太短了。我们需要的领导人,不仅要负责在疫后重建新加坡,更得领导我们迈入下一个建国阶段。
殊不知现如今大多第一世界(新加坡自认属第一世界)民主国家都明文规定:无论是总统制或者内阁总理制,至多只能连任一次(总共8到10年)。有些极端的例子甚至不允许连任。民主选举制作为必要之恶,其中心思想就是对人性的极度不信任。
王瑞杰如果按这个标准,有什么“跑道太短”的问题?说穿了就是要做“万年总理”。其实这个调调儿由来已久,不知哪个行动党大人物曾说过:“部长至少要经过10年以上的历练”,那总理更不必说了。这是因为行动党自1959年新加坡立法议院大选以来,不曾遇到对手,渐渐养成一种家天下的思维——“观基扃之固护,将万祀而一君。”
还有李显龙说他要在70岁之前交棒,似乎也成了大事儿了——“有媒体就此提问,李总理会否继续留任至少五年,待疫情完全终结后再交棒。李总理答复时坦言‘希望不会’,仅说自己只会‘多待一会儿’,待第四代领军人物确定并做好接班准备时‘就会把棒子交给他’。”当个笑话说呗,如果行动党真的后继无人,那到93岁他也得拖着身子继续当。 阅读更多 »
危机公关和大内宣
殷素素 2021-2-7
维文承诺要“负全责”一事,此人毫无诚信可言,难道还要大众多信一次?据素素记忆,行动党内阁以前是说过要“集体责任制”,有“责”大家一起扛;可是出了这么一个大纰漏、公关危机,竟无一高官说话。
“维文作假承诺”一事凸显人民行动党虽执政六十余年(自1959年),其实还学不会与民沟通,更遑论聆听、凝聚共识这些事儿了。有的只会摆出一个高姿态,找些莫名其妙的理由,匙喂(Spoon-Fed)国民“啯”声吞下去。
就像此次的“危机公关和大内宣”,用的手法就是:偷换概念。还把自己扮成救世主,以“确保”人们的隐私不会被侵犯。以下三名《联合早报》的二丑马上就以此写入自己的文章了,成为理据:
1、杨浚鑫:如果一个孩子被绑架了,绑匪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唯一的线索是孩子随身携带的“合力追踪”防疫器,你是否同意使用里头的数据?这个假设性问题,虽稍显夸张,但一语道破了立法者在决定是否动用追踪数据来破案时,所面对的道德矛盾。
2、陈可扬:维文及律政部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在国会中做出承诺,再修法对承诺构成约束力,可以算是亡羊补牢。另一边厢,如果真的发生命案,放着可能有帮助破案的数据不用也说不过去。朝野几乎一致对此表示支持,因而在意料中。人们这个时候想的,或许只剩下合力追踪数据用来查案到底多有效,以及希望当局不要将人们的信任视为理所当然。接下来如果防疫数据在查案时立功,请一定要昭告天下,让人们觉得放弃这些个人隐私是值得的。
3、新闻中心助理总编辑兼采访主任洪奕婷:如果不是严重罪行,在一般的情况下,人们的隐私到底有没有合理的保障,有什么样的程序?大家不舒服的是政府说不清楚。如果政府可以说得比较清楚,会让大家更有信心。未来这种数据的使用、隐私相关的问题会越来越普遍,因为进入数码时代,类似情况会常常出现。
从杨浚鑫的例子,素素也拟一个例子:话说有名小偷在众目睽睽的情况下,被捉个现行。正当人们讨论要如何处置他的时候,他突然站起来说话,他承认完全是他的错,且要负全责。不过在扛起责任的同时,他要修改他的“偷窃章程”:今后他专注偷窃七大恶人的财物,以此确保公众不再无辜受害。而且去偷窃恶人的财物,他会冒着生命的危险,需要增进他的能力,希望大家看在他的诚意和努力而原谅他。 阅读更多 »
看热闹不嫌事大
殷素素 2020-9-13
行动党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草根性左翼政党,经过这么多年,已经蜕变成一个维护权贵的右派保守势力。前《海峡时报》资深记者吴咏耀(Goh Eng Yeow 音译)在面簿上感叹,主流媒体并未针对此事“深入探究问题”,反而是选择“阿谀奉承”。话语刚落,星期天的《联合早报》就出现三个对此事“不在状况”的高层,甚至还频频为政府、警察护短。
有人说这是出《窦儿冤》,其实比较像韩剧:话说左相家里召集了些老论的大臣密商国事,一名女奴在侍奉宾客的当儿,不小心听到了一些机密,于是左相就心生杀意。当晚在宾客散去之后,在院子里召集所有家丁,诬告女奴偷了小姐的金钗,叫几个男奴活活把她打死——像不像?
几百年前,人分三六九等,“九流”还分上、中、下三环。人一出世就分尊卑贵贱不同,到了廿一世纪,所谓的社会贤达竟然还有此等观念,认为处置一名下人如同捏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这种人还适合出来领导社会、兼善天下吗?
“廖文良家奴事件”很多人称快,被誉为是“大卫大战歌利亚”的胜利,其实很多人不是很明白它背后所代表的涵义。内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几天前的回应就语带玄机,他说:“检讨过程必须是公平的,既不能过于维护自己,也不能抱着‘猎巫’(witch hunt)心态。”——因为高庭法官陈成安推翻前判,就足以证明警察和总检察署玩忽职守,置“无罪推定原则”(presumption of innocence)于不顾,基于自由心证维护权贵。这在其他拥有言论自由的民主国度,大概内政部长需要一鞠躬下台,所以才有“不能抱猎巫心态”之说,希望不要把火也烧到他的头上。
前新闻工作者默乐写了一篇很够力的评论《Maid’s acquittal and the (non) use of common sense》(女仆的无罪释放和(非)常识使用),她说她以前读过很多的庭审卷宗,很多判决都需要很多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术语才能理解,而这次陈成安判案则是简单地用了常识,看官理解案情也只需常识。案中女佣被控偷窃,并且“人赃并获”,可是警察却对“赃物”豪不关心,也不扣押。甚至也不去检查赃物的状态,却任由事主“估价”。之后检察署把巴蒂控上法庭,基本上也是按照廖文良的律师“估价”来提控,法官也按照“估价”来下判,说是女佣贪婪成性,于是就判成了一起冤案。人民行动党的执法系统简直烂到根了。法官陈成安本月推翻了上述判决,指廖家父子报警,可能存在“不当意图”(improper motives),被告有充分理由投诉人力部,而廖家“先下手为强”将她开除。 阅读更多 »
民主需要“耐烦”
李莫愁 2020-8-2
民主制度最重要就是“耐烦”,不管是扭曲误会也好、重重转述也好,总有些错漏,攻防双方都要使出看家本领,真理才会越辩越明,施政才有可能到位。“有关部门必须出来澄清”很大件事咩?
文章开始先说点题外的,就在不久前,何晶自诩“天生反骨”。她说:“我生来就是特立独行(maverick),因为我出生时跟别人不一样,是脚先出来的,所以血液里流淌着不恭敬(irreverence)……耶!没事,人生就是如此,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可是对于毕丹星捐出“国会反对党领袖”的一半津贴却十分感冒,认为是做给别人看的。咦!——照说她应该有“同理心”才对啊;对于某人的“不按牌理出牌”,要心生羡慕,怎会是“不屑”呢?
原来她拿了一张帖大发伟伦,那张帖说:
人们总是把幸福解读为“有”,有车,有房,有钱,有权;但幸福其实是“无”,无忧,无虑,无病,无灾。有,多半是做给别人看的;无,才是你自己的。
——其实那是一种貌似依附佛学的伪哲理。佛家“照见五蕴皆空”,“幸福”肯定也是“有”;“幸福”需要堆叠,“幸福”会让你眷恋、倚赖、不舍,那就是“有”。如果你买了“幸福其实是‘无’”的说法,那是中了她的计。
有人就说啦,“反对党领袖的国会特权职责确立,许多人目光马上落在38万5000元的更高常年津贴上”,毕丹星捐出一半是对的。李显龙在计算反对党领袖的收入时,不过是把国会议员的津贴翻了一番,如此而已,对他们来说只是花生米。与他们百万年薪来说,根本连零头都比不上。可见他万万没想到会被毕丹星将了一军,风评急转直下。
《联合早报》几位二丑就“国会反对党领袖”大做文章,其中的幼稚天真让人喷饭。试问:世界上成熟两党制的国家多的是,难道这是新加坡的空前创举吗?
1、严孟达说:“新加坡的威斯敏斯特议会制度,行之有年,设立‘反对党领袖’还是空前壮举,使新加坡的民主议会,更具英国和澳大利亚的英联邦特色。”——不就是说新加坡的所谓“威斯敏斯特议会制度”过去都是掐头去尾的假制度吗?
2、严孟达又说:“国会反对党领袖的职责不轻,他必须领导反对党阵营在国会辩论政策、法案和动议,并提出替代观点;在国会领导并审视政府立场和行动的工作,以及在委任反对党议员担任特选委员会成员的事项上提供咨询,如公共账目委员会等常设特委会的委任。国会反对党领袖就好比篮球场上的队长,场上组织攻防战,还要兼任场边的教练。”——执政党会给反对党平起平坐的机会吗?这是你自己假设的“高难任务”。
3、韩咏梅说:“执政党不可能白白给你一些东西,这怎么样都有一种政治角力在里面,所以这些优惠和特权带来什么考验?第一是考验工人党在接下来的国会辩论,是不是能有效问政。第二是他能听到国家机密的报告。许多政策都有取舍,当你知道国家利益在哪里,以前基于常识的判断可能会不适用。”——第二个假设的“高难任务”。 阅读更多 »
妈祖托梦之言论自由
韦春花 2019-4-21
一个民主体制的良好运作倚赖于独立思考的、有批判性和具有想象力的公民。总之,一种有活力的民主社会个性,就是不要把人民当傻瓜,也不要越俎代庖,公民不仅要听取关于公共问题的讨论,还要具备能力来评价这些争论。民主是一种自我统治的形式,因此需要公民们能够治理自己。
根据美国第一修正案的精神,政府除了不妨碍言论自由,还要“确保”言论自由的存在。也就是说政府有义务要拓展公共讨论的空间(不是压缩),从而使普通公民能够对于公共事务以及围绕着这些事物的各种主张的含义有更准确的理解,并充分地追求他们的目标。国家机器有时会试图压制自由和公开的辩论,此时言论自由(第一修正案)确保能制止或防范这种国家权力的滥用。但在另一些情况中,如果是国家之外的权力正压制着言论,那么国家可能必须采取行动,来增强公共辩论的活力。国家可能必须给那些公共广场中声音最小的人配置公共资源——分发扩音器——使他们的声音能被听见。
“戏院里喊失火”(伤害他人原则),这一原则主张,对一个人自由的干涉只有在为了防止他伤害别人时才是正当的,绝不能仅仅出于“为了他自己好”就予以干涉。伤害他人原则只适用于行动,而不是言论。人们应该自由地形成自己的意见并“无保留地”表达出来。只有通过自由和公开的讨论,我们才能知晓我们观点的真伪。没有人是一贯正确的,即使经过了自由和公开的讨论后,一个人对自己的信念仍然坚定不移的话,那么他对这种坚持也获得了新的理解,甚至对其真理也有了更坚定的信心。
有人也许会说,放任言论自由就是促长个人主义的无限膨胀,其实恰恰相反。借用外国新闻媒体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希望“从多样与对立的来源中所获得的信息得到最大可能的传播”——保护民主免于民主自身的戕害,避开了“多数暴政”。言论自由作为一个独立的原则,强制性地限制了社会权威对我们自由的干预。一个民主体制的良好运作倚赖于独立思考的、有批判性和具有想象力的公民。总之,一种有活力的民主社会个性,就是不要把人民当傻瓜,也不要越俎代庖,公民不仅要听取关于公共问题的讨论,还要具备能力来评价这些争论。民主是一种自我统治的形式,因此需要公民们能够治理自己。
上面三小段是为大家小补一番,如果你理解了言论自由的法理和来源,或许马上就能理解,国外一些媒体和机构为何一听到“防假案”,马上就跳起来:
1、亚洲时报(Asiatimes.com)说:新加坡制定可怕的“假新闻”标准。
2、英国《金融时报》社评:打击假新闻的法律或被滥用。
3、国际法律家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致函我国领导李显龙及其阁僚,表达对我国《防止网络假消息及网络操纵》草案的高度关注,认为该法案“定义笼统”,在很多方面都不符合国际司法标准。
为什么呢?因为李显龙政府就像没念完小学,就要挑战大学的习题;在门缝里看“言论自由”——把它给看扁了。 阅读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