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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O 改名为哪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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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教会我的事      2017-7-23
http://blog.omy.sg/mingde/2017/07/23/VWO 改名为哪桩?/

有时需要改的不是名字本身, 而是附加在名字的误解和偏见。

VWO,

好名字!

“什么?!又要闹改名?!”

这是同业社工前辈的普遍反应。近几年每到NCSS(国家福利理事会,下称福理会)的年会,改名的议题总会再次被提起,我们这些差点“被改名”者其实都觉得“不知所谓”。

本地的慈善福利团体一般被称为“志愿福利机构”(Voluntary Welfare Organisation, VWO), 也有称为“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 NGO)或“非牟利机构”(Not-for-Profit Organisation, NPO)。自从我“出道”以来,尝试“正名“的呼吁始终没有间断;从”社区服务机构“(Social Service Organisation, SSO),到“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甚至也有更酷更潮的“Social Service Tribes”(社会服务“群落”)都有。

那为什么“正名”了几十年,VWO 的原名依然不动如山呢?以我的愚见,约定俗成的名称自有其历史渊源和底气,能经得起“篡改风波”的自然有其自强不息的生命力。

那些要“干掉”VWO 的主要原因有两点:“Voluntary”(志愿)给人一种“义务义工”的感觉,不符合社会服务“专业化”的形象。而“welfare”则是“政治不正确”的代罪羊,新加坡一向来都致力于撇清“我们不是福利国”,因而“福利”就沾上了负面的标签。“志愿福利机构”即负面又不专业,因此改名的倡议就一直存在了。

这使我想起“社会工作者”Social Worker,似乎也是拥有相似的“原罪”:给人一种不专业,只是慈善义务工作性质。因此也有倡议为“社工”正名:Social Engineer(社会工程师),Social Doctor(社会医生)等等。但至今Social Worker 的称谓还是“屹立不倒”。倒是随着这些年的公众教育,大家对社工的理解程度提高了,也都知道社工不是义工而是专业。阅读全文»